- 索引號:
- TCSYZQ-2022-001404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發文機構:
- 耀州區
- 發文文號:
- 銅耀政辦函〔2022〕14號
- 發文日期:
- 2022年04月20日
- 發布日期:
- 2022-04-20 16:34
- 公文時效:
- 有效
- 發布機構:
- 耀州區人民政府
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銅川市耀州區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有關機構,駐耀有關單位:
《銅川市耀州區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銅川市耀州區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認真做好2022年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預防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區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陜西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陜政發〔2014〕71號)和《陜西省工程建設活動引發地質災害防治辦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地質災害現狀和年度降水趨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防治原則和工作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以習近平總書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理念貫穿始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專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五項原則,緊密結合耀州區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區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治理費用,按照“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承擔。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由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崗位責任制。遇到特大滑坡險情時,應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把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全區主要地質災害點的概況及分布
我區地貌類型南部主要是黃土殘塬梁峁區,北部主要是中低山區。全區目前共發現70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目前穩定狀態為:穩定4處,基本穩定54處,不穩定12處;今后發展趨勢為:穩定2處,基本穩定的6處,不穩定62處。
1. 城鎮建設區:永安辦—天寶辦—孫塬鎮—董家河鎮。
2. 山 區:照金鎮、廟灣鎮、瑤曲鎮。
3. 公 路:照金鎮、廟灣鎮區域內區級公路。
4. 水 庫:桃曲坡水庫、高爾塬水庫。
5. 廟灣鎮春林村候寨、走馬村、蔡河村、賀家莊村背凹組、瑤玉村塔凹組。
6. 關莊鎮楊塬村、北村、金馬村虎河組、馬吉村山西河組。
7. 瑤曲鎮教場坪村、草灘村、衣食村、劉家河村、瑤曲村。
8. 石柱鎮神湫村鄭家河組、下莊河組。
9. 小丘鎮前咀子水庫北側。
10. 藥王山呂祖廟西、碑林后坡、準堤巖東側。
11. 桃曲坡水庫壩址西側。
12. 陳家山煤礦南家屬區。
13. 下石節煤礦矸石山。
三、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和防范期
全區70個地質災害點,目前威脅群眾344戶1701人,房屋1786間,公路1千米,學校2所,幼兒園1所,廠礦企業1家,單位4個,潛在經濟損失1.2352億元(見附表)。
我區屬暖溫帶大陸性半干旱氣候,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多集中在7~9月份,且常以暴雨或連陰雨形式出現,是誘發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段。據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小型滑坡多在降雨期或雨后發生,而大型滑坡等災害多滯后雨期。因此,汛期成為每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時段,時間為2022年5月1日~9月30日。但近年來,災害頻發現象有由南向北、由主汛期向全年發展的趨勢,為此冬春季造成的崩塌等地質災害也應重點防范。
四、地質災害的預防措施
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涉及面廣,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動員全社會參與,群測群防,舉全區之力,真抓實干,做到防患于未然。各鎮辦、區級有關部門及駐耀有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密切加強災害點的監測(見附表)并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醒目標志牌,禁止下列違規行為:
(1)滑坡、崩塌點擅自開挖坡腳、填方、農田灌溉等。
(2)在易產生泥石流的溝谷中大量堆放礦石、棄土、廢渣等。
(3)向采空塌陷區排入地表水和在采空塌陷區建房。
2. 嚴禁在危險區域建設新項目。住宅、學校、供水、供氣等設施盡可能避開危險區。難以避開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治理。
3. 編制地質災害防搶撤預案。各鎮辦、駐耀各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所有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防御響應預案,對危及群眾的災害點發放避險明白卡,設立預警信號,明確撤離路線、撤離地點,避免在緊急情況下出現恐慌、擁擠等現象,耽誤撤離。
4. 開展地質災害防御響應演練。為提高各鎮辦及相關職能部門對地質災害臨災避險反應能力,盡最大努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當地質災害突然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采取搶險救災措施,全區演練次數30次,各鎮辦對所轄區域至少50%的災害點要認真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地質災害防御響應演練。
5. 充分發揮群測群防網絡作用,加強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和預報。各鎮辦及有關單位應落實地質災害點的監測責任人、監測員,并把監測責任人、監測員姓名、電話等造冊登記,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絡,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災害點涉及公路、煤炭、學校、鐵路、水利、燃氣、通訊等設施安全的由設施主管部門組織監測;對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點要及時增補監測人員并開展監測。進入汛期,監測人員要根據監測要求和方法開展動態監測,準確匯報監測信息。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巡回檢查,全面掌握險情變化,及時做出預測預報。
6. 加強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工作。對群眾無法搬遷的災險點,需要治理的,要分清治理責任,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制定防治規劃,限期治理,及時消除隱患。
7. 結合移民搬遷政策,認真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群眾的搬遷工作。
8. 完善和落實各項工作制度,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各鎮政府、街道辦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汛前汛中汛后三排查、汛期地質災害值班、災情速報等制度。進入汛期,及時安排值班人員,由領導帶班,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9. 強化汛期地質災害的檢查、排查、處置力度。對已發現
處于臨災狀態的地質災害點,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必須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群眾全部撤離,并及時上報災險情。對有險情的地質災害點,要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查明災害發生的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處理措施。各相關單位要按各自職能履行職責,妥善安置好受災群眾。
五、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為了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決策、指揮和協調等工作。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自然資源耀州分局局長、區水務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發改、財政、民政、農業農村、住建、應急管理、煤炭、教科體、交通、公安、衛生健康、扶貧、經貿、供銷、文化和旅游文物、電力、氣象、郵政、電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鎮鎮長、街道辦主任及駐耀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耀州分局,辦公室主任由自然資源耀州分局副局長劉建章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區地質環境監測站站長李靜同志擔任。
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是:
1. 自然資源耀州分局負責起草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防治方案,負責做好全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2. 移民辦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群眾的避災搬遷安置工作。
3. 氣象部門負責暴雨和異常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向應急管理、自然資源、水務等部門提供長期、中期、短期氣象預報,堅持汛期每日報告制度。
4. 供電部門要保證城鄉供電,提前做好搶修準備,保證地質災害發生時供電正常。
5. 郵政、電信部門要在地質災害發生期間保證郵政、通訊暢通。
6. 交通、公路部門負責道路沿線因工程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并在災害發生時組織搶修公路、確保交通不中斷,優先運送搶險物資。對公路交通沿線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負責監測、預報,并進行防治,確保過往車輛行人的安全和道路暢通。
7.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臨時救助保障工作。
8. 公安部門負責災害發生期間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9.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災后防疫和受災群眾傷病救治。
10. 經貿、供銷部門保障搶險物資的供應,并做好必要的儲備。
11. 煤炭部門負責組織全區各煤礦對礦區的滑坡、崩塌、采空塌陷、泥石流等進行監測、預報,并進行防治,確保礦區及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2. 教科體部門負責組織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報,并做好防治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13. 住建部門負責對建筑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災民房屋重建及相關手續。
14.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災民恢復農業生產等工作。
15. 水務部門負責災民的生產生活用水。
16.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并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監測監管露天礦山的安全生產,組織做好露天礦山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由于人為因素導致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事故發生。
17. 駐耀有關單位負責對轄區和本行業領域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報,并做好防治工作。同時,對尾礦庫、尾礦壩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消除隱患。
18. 鐵路部門負責對耀州區境內威脅鐵路安全的滑坡、崩塌等進行監測預報并進行防治,以確保鐵路安全暢通。
19. 水庫管理部門負責對耀州區境內威脅水庫安全的滑坡、
崩塌等進行監測預報并進行防治,以確保水庫及下游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
1. 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鎮辦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災害點群眾搬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鎮辦、各部門、單位、各廠礦企業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并履行如下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地質災害防治的方針政策及具體措施,建
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宣傳教育廣大干部群眾樹立有備無患的意識,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協調有關單位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措施并督促檢查。
(3)制定本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等措施,帶領廣大干部群眾全力避險救災。
(4)全面熟悉掌握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情況,出現險情要及時趕赴現場指揮搶險。
2. 實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管理。各鎮政府、街道辦及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地質災害監測防治任務逐級落實到村、組、社區、采礦點、工礦企事業單位的車間、班組。
3. 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制度。各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都要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做到人員到崗、車輛到位、記錄準確、信息暢通。
4. 嚴格執行排查巡查制度。各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各監測點責任人和監測人員要堅持三排查、定期巡查,主汛期和連陰雨期間隨時檢查。發現險情及時果斷處理并匯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5. 嚴格執行災情速報制度。發現災情時按災情等級及時依規分別上報區、市、省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災害發生地點、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及發展趨勢。
六、附則
1. 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 各鎮辦、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各駐耀廠礦、單位、各村民委員會(居委會)應參照本方案,制定本級政府和本部門、單位防治方案。
附件:1. 耀州區地質災害監測網絡
2. 耀州區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http://www.healthdirectapp.com/resources/site/153/html/yzzc/zcjd/202211/672496.html
網絡編輯:陳欣
信息審核: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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